作者muchieh (八方)
看板ask
標題[請問] 報案或是地檢署投狀子
時間Tue Feb 24 19:30:54 2015
小弟前陣子在網路上被人發表不實的負面訊息,且指名道姓, 對方不願意刪文,流那樣的訊息在網路上會造成本人形象傷害, 因此想要透過法律途徑,讓法院強制力量讓他po道歉澄清文還我清白。 可是小弟缺乏法律實務經驗,也沒寫過狀子, 想請問 1.去地檢署投狀子有固定格式嗎 2.地檢署投狀子跟報案哪個比較快處理(我朋友有在八卦板惹過訟棍去作筆錄, 他說他跟警察溝通到快起笑,因為那是ptt的事情警察又不懂電腦雞同鴨講,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特例) 3.去地檢署投狀子跟報案哪個對我這種不懂法律的比較方便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124.2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M.1424777456.A.B11.html
推 MELOEX: 報案 另外 前提妳知道對方真實身分嗎 02/24 19:38
知道阿,對方在一堆板發自介, 也有賣/轉讓過東西,連手機都有
※ 編輯: muchieh (111.243.124.200), 02/24/2015 19:41:39
→ Schottky: 不知道真實身分也可以報案的,警察會去查 02/24 19:43
推 MELOEX: 蒐證 備份 報案 向警方說妳要提稿妨礙名譽 02/24 19:43
→ Schottky: 你家被偷,報案時警察會要求你提供小偷的真實身分嗎? 02/24 19:43
→ mimi1020b: 找代書吧 如果是非告訴乃論 02/24 19:44
→ mimi1020b: 按鈴就可以了 去警局備案 02/24 19:44
→ mimi1020b: 反正有沒有罪 也不是你在嘴 就可以有的 02/24 19:45
→ mimi1020b: 台灣室有司法的地方 02/24 19:45
推 MELOEX: 本刑三年以下網路犯罪不知道身分警方無法要求電信業者依ip 02/24 19:45
→ MELOEX: 位置提供使用者資料 02/24 19:45
→ MELOEX: 前兩年更新的條文 所以最近的網路小白越來越囂張 02/24 19:46
→ mimi1020b: 去年不知道幾月才有一個議員告人 02/24 19:47
→ mimi1020b: 警察還不是查IP 02/24 19:47
他說我開網路分身裝女生騷擾他 傳騷擾簡訊騷擾他 有同性戀傾向 同性戀傾向神邏輯我就不提了 網路分身裝女生完全虛構 他也拿不出證據來 傳騷擾簡訊我只傳過一封簡訊給他(是因為他拒絕溝通然後封鎖我PTT帳號) 關於騷擾簡訊他前兩年就告過我了 檢察官已經認證沒有騷擾意圖 他還在公然場合拿出來講 重點是他指名道姓 還公布我的就讀學校科系 這不該告嗎
※ 編輯: muchieh (111.243.124.200), 02/24/2015 19:49:30
推 mimi1020b: 去報警阿 02/24 19:50
→ mimi1020b: 有沒有罪 又不是妳我在這邊說嘴就可以成立的 02/24 19:50
→ mimi1020b: 有非告訴乃論就按鈴阿 讓檢察官去查 02/24 19:50
推 MELOEX: 依據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1條第一項 02/24 19:50
→ MELOEX: 妳要在那邊 不知道去年幾月的什麼新聞什麼議員 是妳的自 02/24 19:51
→ MELOEX: 由 02/24 19:51
→ MELOEX: 我的回答是依據法條及實務 就這樣 02/24 19:52
→ MELOEX: 有對方資料 可立即提告 快蒐集證據 02/24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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