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mimic (支持漸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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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房地合一稅 不溯及既往
時間Fri Feb 13 10:12:42 2015
(請勿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否則視為廣告處理,內文須包含新聞作者及日期) 內文: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12)日宣佈,若房地合一稅今年完成立法,明(105)年1月1日起, 出售持有短於2年不動產者,按30%課稅,第3年起以稅率17%課稅,並享有長期減徵優惠 ;而房地稅實施日前買進、持有的不動產,都不受新稅影響,仍依現制課稅,全國約 99.96%、超過973萬房屋、均不受影響。 昨房地合一稅拍板,最受關注是以實施日(暫定明年元月一日)訂的日出條款,遠較前先 幾個版本寬鬆,衝擊也較小。張盛和說,「105年1月1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只要持有期間 超過2年後出售,仍按現制課稅(即土地課徵土地增值稅,房屋部分課徵財產交易所得稅 )。」換言之,房地合一稅不溯及既往,主要以105年後購入的房產為對象。 財政部表示,房地合一稅比照奢侈稅課稅範圍,國內自然人或法人自105年1月1日起取得 並持有超過2年的不動產,出售時按課稅所得一律採17%稅率課稅,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者 ,則以30%稅率加重課徵。 另為防堵假外資的逃稅,在台購置不動產的非居住者及公司法人,房地合一稅將採分離課 稅,單一稅率30%,高於國人及營利事業17%稅率,不讓投機客有化身假外資的誘因,在 台炒房囤房。 在自用住宅免稅優惠方面,財政部限定,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滿 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才能適用,但6年內以1次為限;另訂定排富門檻,出售總 價在4千萬元以下者,才能適用免稅優惠。 為抑制短期炒作,對於105年1月1日後出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者,以30%差別稅率加重課 稅,作為不動產類奢侈稅停徵的配套措施。 另外,為鼓勵長期持有,持有第3年起給予長期優惠,每年減徵4%,持有22年的出售利得 ,最高可減徵8成;僅持有可供建築之空地者,減徵率減半。為符合高齡化社會需求,重 購退稅規定也將同步放寬,未來民眾以小屋換大屋也能退稅。 張盛和表示,房地合一的精神在於導正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因此房地合一的稅收不會繳 入國庫,而是用來照顧青年、弱勢及老年人,預估一年可補助青年自購住宅貸款利率7.5 億、弱勢租金補貼24億,並補足未來長照保險費列舉扣除額10億稅收 連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213000044-260202 其他: 這不是鼓勵今年快買嗎,房價要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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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ge01: 99.96%不受影響 XD 02/13 10:15
→ manlike: 讚喔~快買!! 02/13 10:17
推 rohula: 重點是「實價課稅」已經確定了。 02/13 10:22
→ manlike: 等著井噴!! 02/13 10:25
推 ckai1983: 智障政府 02/13 10:29
→ kage01: 哪個實價 02/13 10:34
推 spmark: 是課所得還是按售價課? 02/13 10:50
推 doraBBO: 當然是課所得,售價誰售的了 02/13 10:52
→ doraBBO: 從這樓開始,房價開始噴。 02/13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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