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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拒付專利費 三星:微軟違反合作協議在先
Nov 3rd 2014, 15:13, by Rigaudon

作者Rigaudon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

看板MobileComm

標題[新聞] 拒付專利費 三星:微軟違反合作協議在先

時間Mon Nov 3 15:13:19 2014

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ypage.jsp?f_MAIN_ID=320&f_SUB_ID=6029&f_ART_ID=543532 拒付專利費 三星:微軟違反合作協議在先 針對拒絕向微軟支付專利授權費用一事,三星認為微軟收購Nokia裝置與服務 事業後將成為直接競爭對手,因此是微軟違反合作協議在先。同時,三星也認 為繼續與微軟合作將形成競爭對手間共享資訊現象,進而涉及構成市場壟斷。 根據路透新聞報導指出,對於拒絕向微軟支付專利授權費用,而遭微軟提告違 反合作協議一事,三星表示微軟收購Nokia裝置與服務事業部門,並且改以旗 下品牌名稱繼續推行手機產品,形同成為三星本身直接競爭對手,因此是微軟 違反合作協議在先。 此外,三星也認為本身繼續與微軟維持合作關係,將形成競爭對手間共享資訊 現象,進而涉及構成市場壟斷。但微軟方面則提出反駁,表示收購Nokia裝置 與服務事業是在各地區監管單位同意,並且確認沒有涉及市場壟斷疑慮下完成 ,因此並不涉及影響三星與微軟原本合作。 就近期法院公布資料,三星於2011年同意以支付微軟專利授權費用合作,藉此 用於Android平台產品開發使用,同時三星本身也與微軟合作推出windows Phone 平台產品。 不過,由於Windows Phone平台手機市佔始終未能提昇,因此三星後續也逐漸 終止推出Windows Phone平台產品,同時在Windows平台裝置部分,先前也確定 將終止於歐洲市場推出PC類產品,後續主要聚焦於與Google合作Android、Chrome OS等平台裝置。 心得: 嘖嘖三星你不能這樣啊,該繳的房租還是要定期繳,不要在外面工作失利被 老闆扣薪水就來跟房東硬凹。雖然房租有點過高,不過當初是你自己願意簽 合約的,也沒有人拿槍逼你租我們大微軟的房間啊。做人,講的就是一個誠 信,雖然你韓國有很多反例在前,不過相信身為代表的三星你還是應該知道 怎麼做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47.20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obileComm/M.1414998802.A.25E.html

Gunslinger : 表面上的理由而已...最終還是會和解 只是看和解金 11/03 15:15

LySmileReD : 小星星對抗大窗戶 11/03 15:18

MasterHsieh : 微軟淪落到要當專利蟑螂討錢了嗎 唉 11/03 15:23

eterbless : 微軟討的一向沒少過阿 不然研發東西幹嘛用的 11/03 15:27

supermars : 看到此文就想到某ID,果不其然@V@/ 11/03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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