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Blogtrottr
批踢踢實業坊 Tech_Job 板
 
Re: [請益] 被資遣
Nov 12th 2014, 20:50, by morris1661

作者morris1661 (morris)

看板Tech_Job

標題Re: [請益] 被資遣

時間Wed Nov 12 20:50:19 2014

資譴跟未過試用期不一樣喔! 資譴是有工作能力,但非自願離職。 像是景氣循環性失業,部門縮編等… 你這個可能主管認定為沒這方面工作能力 所以不算非自願離職。 ※ 引述《bettyboop (bettyboop)》之銘言: : 某科技大廠在我做未滿三個月內資遣我 事後一開始向公司要非自願離職證明單時 : 跟我講茶到我是被資遣會再詢問能不能核發非自願離職單 第二次打電話過去時改 : 口說電腦查到我不是被資遣 是適用期未通過不算資遣 不能核發給我 還叫我去看她電腦 : 我的退保日之後存摺有資遣費進來 人資說那有可能是我當初合議多給我的 : 但並不是那樣 我是第三個月兩位人資突然叫我離開公司並答應給遣散費 : 勞工局也說法律沒規定公司一定要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 照這樣來看感覺公司好像也沒跟勞工局通報資遣我 : 看到版上的人怎麼拿非自願離職單那麼容易 還可以申請失業補助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25.22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ch_Job/M.1415796622.A.19F.html

Chris926926: 說實話......我不懂你的明白 11/12 20:57

okbom: 原po其實就是被解雇啦~ 11/12 21:01

okbom: 只是公司認為試用期內的解僱, 都要算"自願離職" 11/12 21:05

EasyVinus: 錯誤資訊 11/12 21:05

lamune: 公司規定是公司規定 勞基法是勞基法 不要扯在一起 11/12 21:07

balius: 非自願離職,係指下列各款情事之一: 11/12 21:07

lamune: 未過試用期是公司那邊的講法 在勞基法來說就是被資遣 11/12 21:07

robler: 胡扯什麼東西.. 11/12 21:07

balius: 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 11/12 21:07

balius: 因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規定各款 11/12 21:08

balius: 情事之一離職 11/12 21:08

balius: 第十一條(雇主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之條件) 11/12 21:09

balius: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11/12 21:09

balius: 一、歇業或轉讓時。 11/12 21:09

balius: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11/12 21:09

balius: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11/12 21:09

balius: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 11/12 21:10

balius: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11/12 21:10

balius: 從勞基法的觀點來講就是自願跟非自願離職,沒有什麼資遣還 11/12 21:14

balius: 是解雇,也沒有什麼所謂的試用期不試用期,該自己的不爭取 11/12 21:15

balius: 就只能當人家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11/12 21:16

okbom: 非自願離職有資遣和解雇吧?!資遣是要發資遣費 11/12 21:20

okbom: 解雇不用~~記得之前查是這樣, 但解雇是要員工有很重大疏失 11/12 21:20

IPJ: 資訊錯誤 11/12 21:29

balius: 不用負擔資遣費用的叫開除,這也有一定的認定條件,不是 11/12 21:39

balius: 資方隨便說說就算的。 11/12 21:39

rushaun: 你找六法全書給我看阿 11/12 21:44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muko9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